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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 军粮

发表时间: 2024-11-05

沈敏敏的镯子吐出来的是只老鼠。
活的。
没错,就是活的,身子圆滚滚的像气球,两只老鼠眼滴溜溜转,看见她也不害怕,竟还一头朝她冲过来。
沈敏敏:“……”
她面无表情,十分淡定,拎起吱哇乱叫的老鼠就扔向镯子。
闪烁的幽蓝色光晕没有向往常那样吞噬,反而像道屏障般将老鼠弹飞出去。
沈敏敏不死心,抓住老鼠又扔过去。
一次。
两次。
三次。
老鼠头晕目眩。
已经从先前的活力十足变成了现在的口吐白沫。
两只老鼠眼睛也不滴溜溜转了,有气无力地地瞅着沈敏敏。
仔细看的话,还能从里面看出情绪,那叫幽怨。
可惜,这会儿的沈敏敏显然不会仔细去看。
她咬着牙,腮帮子高高鼓起,白净的小脸气成了肉包子。
太不公平了,她只能往镯子里面扔死物,可镯子竟然给她往外吐活物……等等!
忽然想到什么,沈敏敏踢开晕死过去的老鼠,蹲下来盯着镯子打量。
镯子将她刚刚扔进去的垃圾又吐了回来,这不奇怪,毕竟那些东西的确是她扔进去的没错。
但她可从来没往镯子里面扔过老鼠啊。
而且还是只活的老鼠。
可现在镯子却给她吐出了只活的老鼠。
那是不是说明,除了她之外,还有另外一个人,也和她拥有一只同样的手镯,而且两人之间的手镯还是相通的?
想到这,沈敏敏犹豫了一瞬,起身跑到书房打开电脑,连上打印机,然后就是一番操作。
两分钟后,十几张用不同语言打印的书信出炉。
她将书信一一投进镯子里。
*
点着羊油灯的农家小舍里,沈七言得意地瞅着镯子。
从刚才那件样式古怪的亵衣上做分析,往镯子里面扔东西的显然是位姑娘。
姑娘家家嘛,胆子都小,生平最怕虫虫鼠鼠了。
就像翠玲,小丫头就怕老鼠怕的要死。
下午收拾房间那会儿,一只老鼠从厨柜里蹿出来,小丫头吓得直接化身壁虎,手脚并用地开始爬墙了。
他要是晚来半步,小丫头能直接爬到房梁上去。
现在他往镯子里扔了只老鼠,镯子那头的小姑娘,估计要吓的哭鼻子了吧?
想到那情形,沈七言十分不厚道地望着镯子扬唇一笑。
然后笑着笑着他便目光一凝。
镯子又开始往外吐东西了。
但这次吐出来不是水也不是衣服,而是纸张。
好白的纸张啊!
太细腻了!
沈家财大气粗,笔墨纸砚等物用的全是最上层的。
可那些造价不菲的宣纸,跟面前的纸张比起来,简直粗糙的不堪入目!
不过纸上面写的都是什么啊?歪七扭八的,字体也太古怪了,梵文吗?
沈七言连着看了好几张,确认上面的字符没有一个是他认识的。
只到看到最后一张他才停下来。
这张纸上面的字倒有些熟悉,是他日常书写习惯用的宋体。
就是写字的人似乎学问不如何啊,看着十分工整,写出来的字却缺胳膊少腿。
……真是白瞎了这一手好功底。
沈七言一边摇头遗憾,一边努力辨认纸张上面的字,最后竟也猜出了大概意思。
他沉默下来。
许久,他铺开纸笔,也写了封信投进镯子里。
约莫大半盏茶功夫后,镯子那边的回信传过来了。
这次只有一张纸。
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,是标准的簪花小楷,页面工整干净,竟无一个错别字。
沈七言看的惊讶不已,笃定镯子另一头的姑娘定是个马虎的,不然也不能短短时间内便进步如此神速。
瞧人家这一手簪花小楷写的,力透纸背,落笔有形,比起书法大家来也不差什么了。
他老老实实地回答了对方的问题。
再将自己这边的情况一并做了介绍写上纸,然后投进手镯。
对方回信的速度依旧很快。
沈七言桌上的书信也越积越多。
长鸣都尉第一次站岗啼鸣时,他书桌上面已经躺了几十封书信。
至此,他对镯子另一头的姑娘所处的世界,也了解的差不多了。
据说那是一个距离他很久很久以后的未来时空,国号华夏。
那里生产力先进,科学技术发达,百姓吃喝不愁,物产丰富。
唯一发愁的是因为过度的开发和研究,生物药剂泄露,导致一些误食了药剂的物种发生变异,时不时的就跑出来袭击人类。
不过那里有专门清剿这些异种的特种部队。
部队里面都是觉醒了特异功能的人,他们可以通过灵石的补给来提高自身的作战力。
和他通信的这个叫沈敏敏的姑娘,就是特种部队学院的学生。
油盏里面的灯油已经耗去大半,火光摇曳,映照出沈七言若有所思的脸。
他想了想,重新研墨提笔,将上一世大旱时的情形作成画落在纸上,然后附言:
“天地不仁,以万物为刍狗,言心有不忍,不知沈姑娘可否售卖水粮于言?言愿出重金购买。”
他的镯子能连通异界,而异界那里物产丰富,倘若那位沈姑娘愿意售卖水粮给他,那接下来的大旱就无惧了。
将画和信,连同身上的一块玉佩,一并投进镯子里。
这次等待的时间有些长。
足足等了有两个多时辰,就在沈七言快要放弃时,沈敏敏那边的回信才过来。
开头就是道歉,解释了她回信慢的原因,原来是突发情况,临时出去出任务了。
末了,沈敏敏道:“给你运送粮食不是不行,不过我个人能力有限,养不活那么多人啊,这样吧,我先把你送过来的玉佩拿出去问问,等我消息!”
得到回复,沈七言忐忑的心一下子就安定了。
按照那位沈姑娘所说,他现在所处的时代,与沈姑娘所处的世界而言,属于远古时代。
也就是说,他这个时代里的一切,都算得上是古董了。
古董很值钱的。
身为商人之后,这点生意头脑经他还是有的。
果不其然,第二天下午,回信就过来了。
沈敏敏:“你的那块玉佩我拿出去问了,很值钱,按照我们这里的物价,如果将这些钱全部用来购买水和粮食,养活一个百万人口的小城,至少能让他们十天内饿不死!”
沈七言震惊了,要知道,他传送过去的,只是他随身佩戴的一块普通玉佩而已。
而这样的玉佩在商铺里面很常见,他一口气买下百十来块一点儿问题都没有!
当然,物以稀为贵,他是不可能一口气传送一百块一模一样的玉佩过去的,那就不值钱了。
但他可以用买玉佩的银钱,去买别的东西啊,比如瓷器,比如簪子,比如字画……可交换的物品太多了!
沈七言顿觉心怀大畅,忍不住弯起嘴角笑。
翠玲刚好端着一碟点心进来,见他高兴,她也忍不住高兴起来,笑着问道:“少爷,什么事情这么高兴啊?”
入乡随俗,翠玲现在已经能适应乡下的生活了,穿着也从大户人家丫鬟的装扮,换成了乡下姑娘常穿的裤子和短衫,以方便干活。
毕竟现在,家里面只有她一个下人,大小事情都得她去做,那些长裙虽然好看,但是干起活来着实不方便。
小丫头整个人都透出一股清爽干练劲儿。
沈七言盯着她打量了会儿,笑道:“翠玲长大了,想不想嫁人啊?”
翠玲一愣,忽然想到什么,她面色大变,跪下哭道:“少爷,您是要赶翠玲走吗?翠玲不走,翠玲就是死,也要死在少爷这里!”
这下轮到沈七言愣住,后知后觉反应过来,他顿时有些哭笑不得,忙将人从地上扶起来。
“傻丫头,胡说什么呢,你又没做错什么,我怎么可能赶你走。”
“那少爷……”翠玲茫然,眼睫上面还挂着泪珠。
沈七言拿出块帕子给她,示意她先把眼泪擦掉,然后才解释道:
“我以前听母亲说起过,说你有个喜欢的小后生,现在家里面缺人手,所以我就想着,让他过来和你一块做事,你看如何?”
翠玲要嫁的那个小后生他有印象,憨厚老实。
主要是还孔武有力,有副好身手。
他这身板太弱了,肩不能扛手不能拎的,打架就更别提了,只怕翠玲就能推倒他。
家里面需得配一个身手好的家丁。
而且这人还得忠厚老实。
翠玲的那个未来夫君就很合适。
只是沈七言无论如何也没想到,翠玲相中的的小后生,居然是沈大福收养的干儿子。
双方见上面,沈大福激动不已,当即跪下道:“老奴虽然老了,但看看家门还是行的,一些体力活也能干,求少爷把老奴也留下吧!”
沈大福的干儿子沈川,也跪下来恳求道:“求少爷留下干爹吧,小的还要给干爹养老送终呢,只要少爷留下干爹,小的愿意以后什么都听少爷的,命也是少爷的!”
说完,双手将自己的卖身契捧着送上。
沈七言没有拒绝沈川的卖身锲,他打算将沈川当做亲信培养。
至于沈大福……
沈七言亲自将人扶起来,笑道:“福伯,您老是我祖父最信任的人,按道理来说,我们沈家,本来就应该给您养老送终,您能留下来,我求之不得呢!”
父子二人就这样住了进来。
第二天,沈七言就指挥沈川在院子西南角那里开始挖地窖。
坑深两丈,宽五丈,挖出来的土在夜晚时分再悄悄运出去。
连着干了三天后,地窖终于形成,沈七言拿出几张银票给沈川。
“把这些钱全换成米粮。记住,不要在一家铺子里面购买太多,分散开购买,一家买个一百斤左右,也不用太操之过急,十天内把地窖填满就行了。”
“少爷放心,小的记住了。”
沈川将银票揣怀里郑重表态,转身就下去办事,并不好奇沈七言为何要一下子囤这么多粮食。
包括挖地窖,也是沈七言怎么安排,他就怎么做,一句多余的好奇话都没有。
这很好。
一个忠诚的下属,最重要的就是听命行事。
沈川比沈七言预估的还要更加聪明机灵,不但粮食分散开购买,运送回来的时候也十分小心,都是选在夜晚十分运粮回来。
连着运了七八天粮,附近的村民竟无一人撞上过他。
第十天的时候,地窖终于填满了。
除了白花花的大米和白面外,还有不少腊肉之类的干货。
酒水都存了十几坛。
有了这些存粮,哪怕接下来一年内外面无一粒米售卖,他们一家五口人也不至于饿死。
沈七言望着地窖内满满当当的存粮,十分心满意足地发出声喟叹。
他从来不会把鸡蛋全放在一个篮子里面。
这也是他知道沈敏敏那边可以运送粮食过来,他依旧要挖这样一个地窖的原因。
这日,沈七言正在院子里面打拳。
拳法是跟沈川学的。
趁着乱象还没发生,他得加强锻炼,不说像沈川那样,单手举起百十斤重的大水缸,至少要能像正常人那样奔跑。
院门忽然被推开。
沈川从外面急步进来,开口便道:“少爷,外面出事了!”
沈七言招式一顿,隐约猜到些什么,但他还是问道:“怎么了?外面出什么事了?”
算算时间,朝廷紧急征收军粮的文书应该已经到了。
果不其然,就听沈川道:“边关那边打仗,朝廷要紧急征收军粮,现在除了一些小作坊还有米粮对外出售,城内几家稍大些的米粮行,全都被官府控制住了!”